武汉农科大淡水龙虾养殖的服务方式和支持政策
2008-03-04 15:18:17.0

武汉农科大淡水龙虾养殖的服务方式和支持政策

1、服务方式

  ①凡养殖面积达到5亩以上的养殖户,先期只须预付20%的定金,根据养殖户的需要,我中心即可先派专业技术员上门指导养殖地的建设、改造、消毒以及防逃措施等前期筹备工作,完备之后支付种款70%武汉农科大中心将再派技术员送种苗到其地投放,且保能产卵繁殖,这时武汉农科大中心将再派技术员上门负责种虾的产卵,孵化工作,直至10~15天后孵化成小苗为止;余款10%在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并发挥效益后再行支付,对于20亩以上的养殖户,武汉农科大中心将在上述基础上派技术员巡回指导协助其养殖,直至两到三个月后出第一批成品虾为止。

  ②凡在武汉农科大中心引种的养殖户,均免费培训养殖技术,提供整套的养殖技术资料和教学光盘,达到1亩以上的养殖户均免费加入“农大6号龙虾”淡水龙虾养殖合作体系,享受会员的管理和技术服务。养殖户发展其他一切特种养殖项目,合作体成员(引种户)均可享受免费技术咨询。引种加入合作体系后我单位长期跟踪提供技术指导,必要时可派专业技术人员上门,解决养殖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。

  ③对于合作体系成员,长期免费提供全国各大城市淡水龙虾的市场行情和具体销售价格,提供区域需求量和缺口信息,提供大型特种销售摊位的落户信息,免费为会员在中国特种品行情网上发布产品推广信息。在养殖户愿意的情况下,以现金收购养殖户的商品成虾(参考2005年收购价:夏季7~10/斤,冬季15~20/斤),签定购销合同,解决偏远地区养殖户的销售困难,确保推广一户,致富一户。

  ④合作体系成员可参加合作体系举办的技术交流和新产品推荐会,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。邀请合作体系成员参加合作体系组织的国外现代农业考察培训活动,扩展现代农业视野。

2、支持政策

  “农大6号龙虾”淡水龙虾适合城市下岗工人,待业青年、退伍军人、农民朋友创业,为此,我中心特推出创业支持计划。

  ①向创业养殖人员提供养殖场地租金,按购种量每亩1200元提供,并按统一供种价折算其相应的金额提供种虾。

  ②铺垫购种资金支持,在购种总金额的基础上另行按统一供种价10%折算成种苗供应,此款待发挥效益后再行支付。

  ③达到规定购种量后,中心派人上门指导建场服务。

④适时提供协助销售信息和渠道支持。

武汉农科大更多详情请登陆:http://www.2008tz.cn/cy/whlkd/index.ht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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